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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

AP/SP准入基本流程图

AP/SP可通过网上下载或向上海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索取《“商务领航”AP合作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后提交,并提供相关资质与合作相关的方案资料等给上海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受理。

上海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收到合作方提供填写的《“商务领航”AP/SP合作商业计划书》(参见模板)及相关资质证明后,进行合作商资质审核,资质不符者不予受理,受理通过提交信产技术中心进行技术评审。

技术中心评审通过后,信产市场部根据准入规则对AP/SP进行各项资格审核和评议的初审,通过初审的产品由信产市场部交由信产技术中心进行产品接口交流和开发,并进行相关技术评测。未通过产品退回上海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AP/SP在签订合作协议前,须依据“商务领航”业务支撑平台AP/SP系统接口规范的要求,及技术中心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期限内,完成对产品进行接口等的开发、修改工作,并且积极配合上海电信公司对产品进行业务功能的使用和计费等测试。

在完全通过系统测试后,合作伙伴便能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前AP/SP必须明晰业务规范内容;协议期间,严格遵循《“商务领航”AP业务规范》及有关管理办法、补充条款或规则等。

AP/SP在签订合作协议后,为保证产品正式上线后的运行稳定,需有1月的试运行期,在此期间多有的业务/产品均为免费。待试运行期结束后,AP/SP正式为上海电信公司的客户提供相应的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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