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具备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2、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3、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
4、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参照《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款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